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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60科技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物联网科技产业园三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YWZ00379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物联网科技产业园三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5BFYWZ00379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本项目最单体楼高度约99m,预计地下室不少于2层,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结构。项目处于市中心地段,且周边有学校,施工环境复杂,施工阶段的外部干扰多,为保障本项目施工质量,参考相关类似项目工期进度,建议本项目整体工期(开工令-竣工验收)由原来的18个月调整为24个月。 回复:总工期按照合同约定总工期550天执行,其中合同协议书中节点工期“(3)350天内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封顶”,调整为“(3)380天内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封顶”,其余节点工期不变。 2、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专用条款14.2.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订合同额(暂定为28490万元)的10%。招标文件第15页,履约保证金金额:暂定工程费用的2%(暂定工程费用28300万元)。 两处表述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暂定工程费用、暂定合同额以什么数据为准? 回复:本项目暂定工程费用为28300万元,暂定合同额为28490万元(含工程费用和勘察设计费用)。 3、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含暂列金额5000000.00元;专用条款14.2.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订合同额(暂定为28490万元)的10%。 请问暂列金额500万元是否包含在暂定工程费用及暂定合同额中? 回复:暂列金额500万元包含在暂定工程费用及暂定合同额中。 4、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八项投标文件中关于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招标控制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具体如下: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55%;请问设计费下浮率之外的45%费用是否包含了方案设计、主体初步设计及其他专项的方案及初步设计费用。 回复:设计费中方案及初步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5、招标公告中,本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 6 年,建设期 3 年(含竣工验收备案、含前期设计时间),运营期3年。 “物联网三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0221”中,对于工期约定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3月20日(具体以中标通知书发放为准)。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4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原则以分阶段施工许可证、临时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次日为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2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按开工令时间计:(1)150天内完成土方外运、基坑支护;(2)260天内完成项目展示中心(暂定3#主楼一层局部,具体由发包人确定)施工(含精装修、室外);(3)350天内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封顶;(4)535天内完成正式通水、通电、通气(如有);(5)550天内完成全部单体竣工验收。具体施工节点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550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总工期按照合同约定总工期550天执行,其中合同协议书中节点工期“(3)350天内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封顶”,调整为“(3)380天内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封顶”,其余节点工期不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0551-6281161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67、66223831 2025年3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