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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5BFJBZ0096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JBZ00966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招标文件P5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经我公司市场调研发现,拥有上述资质要求中的全部七项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较少,不具备充分竞争性,且一般工程项目中建筑幕墙检测内容较少,属于允许分包的情形。请问是否将资质要求中的建筑幕墙资质删除,建筑幕墙相关检测内容经业主同意后可进行分包。 答:考虑1标段中智能科技园六期北地块、2标段中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均包含较多幕墙工程,结合项目检测需求,该部分内容仍执行招标文件第一章3.1.1条,不予调整。 2、针对 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第三方检测1标段(项目编号:2025BFJBZ00966-1)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页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 鉴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运动中心、仓储物流中心、新车物流中心及配套市政工程等,本项目工程实际检测项目中涉及建筑幕墙工程内容较少,幕墙工程在本项目中为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且本项目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对非主体、非关键性检测工作进行分包。 本项目设置建筑幕墙资质不具有充分竞争性且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综上所述:建议删除本项目的资质资格要求中的建筑幕墙检测资质。 答:考虑1标段中智能科技园六期北地块、2标段中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均包含较多幕墙工程,结合项目检测需求,该部分内容仍执行招标文件第一章3.1.1条,不予调整。 3、针对 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第三方检测2标段(项目编号:2025BFJBZ00966-2)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页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 鉴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城市绿地、市政道路、厂房、物流中心等,本项目工程实际检测项目中涉及建筑幕墙工程内容较少,幕墙工程在本项目中为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且本项目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对非主体、非关键性检测工作进行分包。 本项目设置建筑幕墙资质不具有充分竞争性且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综上所述:建议删除本项目的资质资格要求中的建筑幕墙检测资质。 答:考虑1标段中智能科技园六期北地块、2标段中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均包含较多幕墙工程,结合项目检测需求,该部分内容仍执行招标文件第一章3.1.1条,不予调整。 4、本项目工程实际检测项目中涉及建筑幕墙工程内容较少,属于非主体工程,可以对非主体、非关键性检测工作进行委托检测。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幕墙资质检测资质,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 我单位通过市场调查发现,同时具有建筑幕墙检测资质,且不少于4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的检测机构较少,不具有充分竞争性。 根据以上问题,请问是否可以将本项目的资质资格要求中的建筑幕墙检测资质予以删除? 答:考虑1标段中智能科技园六期北地块、2标段中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等项目均包含较多幕墙工程,结合项目检测需求,该部分内容仍执行招标文件第一章3.1.1条,不予调整。 第二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检测总体思路”中“包含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的量化清单”调整为“包含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中“海恒集团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删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 联系人:许宇浩 电 话:0551-63508596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930 2025年5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