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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N01025

项目名称: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授权签字人”第2项评分内容更正为:具有环境保护科技方面奖的,地市级的,得1分;省级的,得2分;国家级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证书扫描件[关于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人员姓名等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等政府部门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②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扫描件);③主管部门批复的授权签字人证明文件。

2、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组其他人员配备”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中第2项评分内容更正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生态环境方面荣誉的:地市级的,得1分;省级的,得2分;国家级的,得5分。满分5分。(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得分标准计分一次)。

3、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组其他人员配备”备注第3条内容更正为: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扫描件)。

4、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服务能力”第2项评分内容更正为:2020 年 1月1日以 来(以证书时间为准),供应商通过环境空气 VOCs 实验室能力考核满意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3分。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可以删除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实验室实力”中“9.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的评分内容?
    答: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是土壤检测指标苯胺分析的仪器,而指标苯胺是 《GB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要求的必测指标之一,此评分内容与项目履约相关,不做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备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199号

联系方式:0551-65532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