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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LJ202424号地块施工图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130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LJ202424号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5BFFBZ0130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附件中方案文本不是完善版,未包含具体平面图,请提供完整版方案文本。 答:请投标人根据已提供资料制作技术文件,本项目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具体设计方案,图纸等具体资料中标后招标人提供。 2.招标文件P56商务标详细评审中,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和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重复? 答: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3.招标文件P143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可否为投标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需要提供近三月劳务派遣单位所发放的社保证明? 答:可以,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P27要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问:我公司为100%高等院校全资办的设计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学校缴纳,我公司提供: (1)提供盖有“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专用章”和院校人事部门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及盖有院章的专职在我公司工作的专职证明; (2)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我公司为100%全资校企证明; (3)拟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在我公司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截图。请问是否认可? 答:认可。 5.请问在投标人荣誉和项目负责人荣誉中,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建筑创作)-居住建筑项目*等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奖项荣誉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6.请问在投标人荣誉和项目负责人荣誉中提供的合同扫描件项目名称与颁发奖项的项目名称不完全一致时,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7.请提供总图经济技术指标和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答:请投标人根据已提供资料制作技术文件,本项目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具体设计方案,图纸等具体资料中标后招标人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59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878601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5年6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