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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环巢湖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合肥—巢湖项目(沪宁合铁路施工范围内)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HEFRQ0060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环巢湖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合肥—巢湖项目(沪宁合铁路施工范围内)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5HEFRQ00603 询比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我单位为某地质矿产勘查局地质队下属国有企业,我单位所有职工均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由地质队统一缴纳,故对本次询比文件第四章“二、评审办法”中的“2.3节”项目负责人业绩:“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异议。建议贵公司参考类似项目进行补充答疑。 答: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2.综合评估--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业绩”项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2.综合评估--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业绩”项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如为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1.初审--营业执照”项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183、66223831 2025年6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附件:环巢湖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合肥—巢湖项目(沪宁合铁路施工范围内)高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