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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公交集团易行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HAFWN0160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易行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AFWN0160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车险部分: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及保险行业协会的要求,并受行业车险平台系统管控,车险最早只能提前30天测算准确价格。考虑到本次招标的35台车并非都在最近30天内到期,无法测算、报出具体价格,同时,因交强险及车船税每家保险公司价格一致,因此建议车险报价不采用报具体价格的形式,而是报商业险的自主定价系数。系数低的保费就低,得分就高。 答:详见第二部分:招标人主动澄清部分。 2、非车险部分:因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只适用于营运车辆,非营运性质的车辆无法投保,所以建议通过车险商业险项下的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转嫁司机及乘客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亡风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与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近似。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价格和只和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直接挂钩,也方便评分。 答:详见第二部分:招标人主动澄清部分。 第二部分:招标人主动澄清部分 1、本项目报价方式调整如下: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交强险按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无须报价;投标人所投商业险部分报自主定价系数,自主定价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所投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营运车辆)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非营运车辆)部分,按本补疑中的报价表格式分别报总价和单价。本项目二轮及以上报价,投标人仅需报商业险的自主定价系数,以及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营运车辆)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非营运车辆)的合计总价,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营运车辆)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非营运车辆)单价按依据对应轮次所报总价同比例下浮。 2、本项目结算方式作如下调整:商业险费用=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中标自主定价系数,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营运车辆)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非营运车辆)按中标单价乘以车辆实际投保座位数结算,交强险按实际保险费用结算,结算金额最多不超过本项目预算。 3、本项目价格分调整如下: 价格分 (30分) 1、商业险价格分(满分2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20%×100 1、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营运车辆)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非营运车辆)价格分(满分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营运车辆)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非营运车辆)最终投标报价(二者合计总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二者合计总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0%×100 3、本项目报价表格式调整如下: 1-1 第一轮报价 项目名称: 合肥公交集团易行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 项目编号: 2025HAFWN01608 投标人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营运车辆)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非营运车辆)合计总计: 元 服务期限 备注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说明中注明。 1-2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服务对象 数量(台) 单价(元/座位) 小计(元) 备注 类别 座位数 1 金龙大巴(营运) 56 10 2 柴油大巴(营运) 50 3 3 柴油大巴(营运) 50 3 4 柴油大巴(营运) 38 2 5 考斯特(营运) 20 1 6 考斯特(营运) 20 1 7 考斯特(非营运) 17 5 8 电动车(营运) 48 5 9 别克GL8(非营运) 7 5 以上项目合计(元) 备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第_____轮报价 项目名称: 合肥公交集团易行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 项目编号: 2025HAFWN01608 投标人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最终投标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营运车辆)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非营运车辆)合计总计: 元 服务期限 备注说明 (此处可补充评审小组根据与投标人磋商情况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评审小组签字 投标人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 期: 注:1.本页报价表由投标人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2.特殊事项在备注说明中注明。 4、本项目磋商时间、磋商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7月31日17:0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551-6445967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95、66223831 2025年7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