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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场站阀室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5HEFRQ0092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场站阀室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单位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5HEFRQ00923 一、询比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询比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项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举办的防雷检测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奖项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6分。该条款要求投标人必须参与特定类型的竞赛并获奖,导致未参与过此类竞赛但具备同等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投标人无法得分,被排除在外;相关竞赛并不是全国各省都有,竞赛主办方为特定地区或行业协会,变相限制外地企业或非协会成员参与。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的核心能力应体现在检测资质、技术团队、设备能力、过往业绩等方面,而非依赖特定竞赛奖项。请求删除第四章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条款(即团体奖项加分项);修改评分标准,确保所有评分项与项目实际需求直接相关且公平合理;重新公示修改后的询比文件,保障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测机构必须通过CMA认证。本招标项目为防雷防静电检测,防静电检测不在防雷检测范围内,两者在技术原理、资质要求和标准体系上完全独立。建议在投标人资格依法增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包含防静电装置)。 答:1.据了解,全国多个省市举办过此类竞赛,例如安徽省、江西省、江苏省、哈尔滨市等,且投标人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可以体现出投标人专业能力。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按询比文件执行。 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按询比文件执行。 二、询比文件修改内容 本项目询比文件“第三章招标人要求--三、服务地点及服务期--4、检测证书要求”现修改为: 4.1检测证书须加盖中标单位公章或中标单位专用的检测章。 4.2检测证书须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 4.3检测证书需打印清晰,不得有误。若有明显错误,需现场复核重新出具准确的检测证书。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谭工 电 话:0551-6519192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183、66223831 2025年9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