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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运动中心、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空调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ACZ281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运动中心、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空调采购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运动中心、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2814)第1、2、3包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所投机组性能”第1项评分标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所投机组性能”第2项评分标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能体现所投机组性能”第2项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功能即可,不要求文字描述完全一致。 三、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所投机组性能”第5项评分标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所投机组性能”第7项评分标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为配合装饰效果,采购人鼓励尽量使用厚度较小的机型。 五、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节能要求”第1项评分标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测试结果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即可,招标文件中并未指定第三方有权机构类型。 六、本项目评分办法中“生产厂商综合实力”第3项评分标准“3、所投空调的生产厂商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3分,获得过省级科技进步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仅以最高分计一次。”,变更为“3、所投空调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3分,获得过省级科技进步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仅以最高分计一次。” 七、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6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7月13日9:30”; 八、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九、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