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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HZ03199
项目名称:安徽博物院“恒温低反玻璃展柜”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需求中“展柜型材”要求:■2、韦氏硬度≥8,壁厚不小于 3mm,抗拉强度大于 205N/mm2,延伸强度大于 180N/mm2,断后伸长率≥8%,符合 GB/T 5237.1—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 部分:基材》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请问是否取消韦氏硬度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韦氏硬度是钢材的重要抗压指标,需要增加此项内容的检测,根据采购人调研,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均可做此项检测。 2、采购需求中“展柜焊接喷涂”要求:■(1)钢板表面涂层理化性能应不低于 GB/T 3325 —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要求》表 5 的规定和膜层硬度不低于 4H、按 GB/T 9754—2007《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 20°、60°和 85°镜面光泽的测定》的规定采用 60°入射角测定的膜层光泽不大于 30 的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铝合金材料表面涂层应符合 GB/T 5237.4—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4 部分:喷粉型材》的基本规定和膜层性能级别Ⅰ级、光泽不大于 30 的要求,或 GB/T 5237.5—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4 部分:喷漆型材》的基本规定和四涂层膜层厚度、膜层硬度不低于 4H、光泽不大于 30 的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请问是否能够取消光泽度要求,增加色差△Eab*≤1.0的标准要求? 答:以上产品质量要求为采购人对展柜涂层方面做的具体要求,符合采购人对展柜的相关要求,需满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采购需求中“柜内板材”要求:■1.内部背板采用厚度不低于20mm的E0 级澳松板(检测标准 GB/T 39600-2021),采用阻隔型铝塑膜进行全封闭包覆,甲醛释放量小于 0.05mg/m³,需要经过防火、防腐、防潮处理,符合绿色环保标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请问是否取消板材厚度要求或≥16mm以上? 答:此项不做修改,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采购需求中“柜内板材”要求:■2.柜内木质板材需依据 GB/T 36111-2018《文物展柜基本技术要求及检测》,通过材料环境安全性评估,达到适合长期使用的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请问是否能够取消提供带有CMA的检测报告,提供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作平台联合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答:本项目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机构出具带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根据采购人调研,本项目可由具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并非只有建议中提到的检测机构检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采购需求中“柜内织物”要求:■2、柜内织物的材料环境安全性需依据 GB/T 36111-2018《文物展柜基本技术要求及检测》要求, 通过材料环境安全性评估,达到适合长期使用的要 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请问是否能够取消提供带有CMA的检测报告,提供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作平台联合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答:本项目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机构出具带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根据采购人调研,本项目可由具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并非只有建议中提到的检测机构检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采购需求中“密封材料”要求:■10、展柜用密封胶、展柜用密封胶条,需依据 GB/T 36111-2018《文物展柜基本技术要求及检测》,通过材料环境安全性评估,达到适合长期使用的要求。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请问是否能够取消提供带有CMA的检测报告,提供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作平台联合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答:本项目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机构出具带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根据采购人调研,本项目可由具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并非只有建议中提到的检测机构检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鉴定站)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87号
联系方式:0551-6373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