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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第三方运维省级水质自动站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ACZ4025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第三方运维省级水质自动站服务第1包答疑公告 “第三方运维省级水质自动站服务第1包”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4025)答疑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表内企业实力第2条:“2)具有AAA级银行资信证明等级证书的,得2分”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可以,按原招标文件执行;AAA级银行资信证明是证明投标供应商资产、信用状况良好。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表内业绩评分项第2条:“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在国内已销售50台以上(含)的得5分;已销售25台以上(含)50台以下(不含)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注: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是否可以不提供验收报告? 答:不可以,若无验收报告,必须提供项目付款凭证。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3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