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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二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ACJ4179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二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答疑及变更 公告

 “二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J4179 答疑及变更 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中技术及资信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表中“供应商要求”评分标准要求:“自20121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总额不少于1亿(含)元(或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含)平方米)的房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请问此业绩能否用总框架合同和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来证明?

答:可以,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业绩的总框架合同以及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来证明。

2、磋商文件中技术及资信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表中“人员配备情况”评分标准要求:“1、在满足磋商文件中人员需求的基础上,供应商为本项目每增配1名造价员加1分,最多加4分;每增配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加2分;此项满分10分。2、专业人员:供应商另为本项目配备土建、装饰、水电、暖通、弱电、消防专业各一名专业人员,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以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每提供一种专业的人员加1分,此项满分6分”。请问第2项专业人员能否同第1项中安排的人员重复?

答:磋商文件中的“人员基础需求”及“人员配备情况”评分项中的第12项中的人员均不得重复,以最高分计分。

3、磋商文件中技术及资信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表中“人员配备情况”评分标准原要求:“2、专业人员:供应商另为本项目配备土建、装饰、水电、暖通、弱电、消防专业各一名专业人员,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以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每提供一种专业的人员加1分,此项满分6分。”现变更为:“2、专业人员:供应商另为本项目配备土建、装饰、水电、暖通、弱电、消防专业各一名专业人员,须具备专业职称证书,以专业职称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每提供一种专业的人员加1分,此项满分6分。”

4、本项目开标一览表报价一栏内是否为人民币报价?

答:本项目采用总价招标,以人民币报价。

5、磋商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8项第2条原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履约完成的项目业绩现变更为:“本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为:正在履约或已履约完成的均可”。

6、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171169:30现延期到“20171199:30”。

7、磋商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6号谈判室。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113

三、附件

附件:二期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