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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购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ACJ4424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购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答疑公告 “购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J4424)答疑公告如下: 1、供应商业绩在本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吗?需要提供多少份业绩合同?业绩是以往年度为企业、政府提供鉴证服务的都可以吗?业绩合同时限从谈判日期可以往前追溯几年? 答:本项目谈判与评审中对业绩不作要求。 2、投标现场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件? 答:除谈判文件中要求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外,其他不作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