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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省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升级改造
原项目编号:2017FACJ4139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升级改造答疑及延期公告 “省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J4139 )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中“综合评审”的“软件知识产权”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获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投标供应商获得机动车减排核算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 “投标供应商获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投标供应商获得机动车减排核算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或机动车管理平台(管理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的得1分”。 2、磋商文件中“综合评审”的“业绩”中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1、省级及以上环保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6分。2、市级环保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1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6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0:30”,现延期到“2017年11月24日10:30”; 4、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2号谈判室。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 年11月2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