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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服务平台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ACZ4137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服务平台采购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服务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4137)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9:30”,现延期到“2017年12月14日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一、答疑公告: 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第(4)条?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第(1)条原为“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 现变更为“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4分”; 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第(3)条“具有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得2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绩”原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政法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建设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如该业绩为司法文书送达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加满共计5分”; 现变更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政法系统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建设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如该业绩为司法文书送达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加满共计5分”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