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基建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2017FACZ3131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基建跟踪审计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基建跟踪审计”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3131)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评分内容的“评分标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市政、园林、绿化、安装、机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任意一个即可,下同),得5分;具有以上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8分;具有以上两个及以上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0分。本项满分10分。”请问本项目是否可以安排两名项目负责人?如果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为经济管理、给排水、土木工程是否满足得分要求? 答:本项目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的专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业绩”评分内容的“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房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业绩”,请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业绩包含哪些范围? 答:“业绩”评分内容的“评分标准”要求的业绩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服务业绩,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