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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图书馆工程监理、跟踪审计、装饰设计等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ACZ3544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图书馆工程监理、跟踪审计、装饰设计等服务答疑公告

“安徽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图书馆工程监理、跟踪审计、装饰设计等服务”项目第3包(项目编号:2016FACZ3544-3)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第六条其他要求中,“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自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准),须具有高校图书馆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准),须具有高校图书馆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绩(须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请问是否是必要条件?

答:采购需求的“六、其他要求”中第12条为资格审查合格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

2、详细评审的“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学历、执业年限情况”、“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班子人员数量、专业配备、人员结构等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审,是否可以进一步明确具体评分标准?

答:详细评审“项目班子人员配备”的评分标准解释如下:

1项由评委综合比较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学历高低、执业年限长短情况,按2-5分进行评分;

2项由评委综合比较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班子人员数量的多少、专业配备是否齐全、人员的学历与职称的高低等情况,按2-5分进行评分。

3、详细评审“投标供应商业绩”的评分标准中“自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图书馆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5分”是否可以变更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更大的其他公共建筑业绩,而不限于图书馆类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变更。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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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