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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ACJ4421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答疑公告 “庐江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J4421 )答疑公告如下: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中的第1条项目经理具有“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 答:可以,修改为: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中的第1条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 12月 25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省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