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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度省属企业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一)
原项目编号:2018FACZ110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度省属企业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一)项目答疑公告 “2018年度省属企业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一)”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Z1103)答疑公告如下: 1、我单位为某会计师事务所区域分所,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能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可以。 2、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特别说明”中的业绩要求和详细审查中“审计工作经验”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要求内容不完全一致,请问应提供什么类型的审计业绩?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特别说明”中要求的业绩为符合性审查业绩,未提供视同投标无效。详细审查中“审计工作经验”评分标准中要求的业绩为综合评分业绩,未提供的该评审项不得分。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