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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行政学院2018年三校区物业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ACZ150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行政学院2018年三校区物业管理服务答疑变更公告 “安徽行政学院2018年三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Z1509)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供应商荣誉”项中序号1的要求,可否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1、投标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集体”或“优秀企业”等类似荣誉称号的,得4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采购人将在标后核查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立报财政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处理。”。 2、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供应商荣誉”项中序号2的要求,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供应商荣誉”项中序号3的要求,可否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投标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的,得2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采购人将在标后核查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立报财政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处理。”。 4、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供应商荣誉”项中序号4的要求,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评分细则表中“专业技术人员能力”项中序号1的要求,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针对本项目第2包,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供应商业绩”项中“仅适用于第2包西校区”的要求,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评分细则表中“专业技术人员能力”项中序号7的要求,可否修改? 答:因本项目第1包和第2包采购需求中均包含“做好校园学生宿舍门禁系统、智能用电系统的管理、使用、维护工作。”,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如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或前后矛盾之处,符合性审查可否通过?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算废标吗? 答:(1)如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或前后矛盾之处,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可否通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定。 (2)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将不再对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9、评分细则表中“专业技术人员能力”项原要求为: 专业技术人员能力 1、维修主管(1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电气或机电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 2、维修电工(1人)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具有中级(四级)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如1人同时具有多种证书,不累计得分,按得分最高的证书予以计分) 3、绿化养护人员: (1)每有1名绿化养护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绿化工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最多得4分; (2)每有1名绿化养护人员具有初级绿化工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 (3)本小项(绿化养护人员项)满分4分。 4、消防人员(1人)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5、木工(1人)具有木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6、水工(1人)具有管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7、服务团队中,1人及以上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相应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以上持证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备注三)。 (3)采购人将在标后核查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立报财政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处理。 0-18分 现变更为: 专业技术人员能力 1、维修主管(1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电气或机电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 2、维修电工(1人)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具有中级(四级)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如1人同时具有多种证书,不累计得分,按得分最高的证书予以计分) 3、绿化养护人员: (1)每有1名绿化养护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绿化工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最多得4分; (2)每有1名绿化养护人员具有初级绿化工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 (3)本小项(绿化养护人员项)满分4分。 4、消防人员(1人)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5、木工(1人)具有木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6、服务团队中,1人及以上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相应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以上持证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备注三)。 (3)采购人将在标后核查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立报财政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处理。 0-16分 10、评分细则表中“针对性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项原要求为: 针对性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方案。 综合比较: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不得分。 2、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保洁方案。 综合比较: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不得分。 3、物业管理区域内学生宿舍管理方案和岗位责任描述。 综合比较: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不得分。 4、绿化维护、保养方案。 综合比较: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不得分。 5、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服务方案。 综合比较: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不得分。 0-10分 现变更为: 针对性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方案。 综合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不得分。 2、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保洁方案。 综合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不得分。 3、物业管理区域内学生宿舍管理方案和岗位责任描述。 综合比较: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不得分。 4、绿化维护、保养方案。 综合比较: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不得分。 5、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服务方案。 综合比较: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不得分。 0-12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