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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委托第三方现场核查

原项目编号:2018FACN316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委托第三方现场核查答疑公告

 “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委托第三方现场核查”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N3160)答疑公告如下:

1、在磋商文件综合评审“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中“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或重点项目”如何界定和证明?

答:“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或重点项目”是依据省发改委有关政策规定的重点工程或重点项目,需提供省发改委相关文件予以证明。

2、在磋商文件综合评审“项目负责人”和“人员配备”中“执业资格”指什么?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水平能力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执业资格”是指经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的相应资格,如国家级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水平能力证书》不能作为执业资格。

3、在磋商文件综合评审“供应商荣誉”中咨询单位服务项目的施工工程项目所获得的优质工程奖是否认可?

答: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