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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级资产管理业务评估机构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8FACN3457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级资产管理业务评估机构定点单位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省级资产管理业务评估机构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N3457)第1包资产评估机构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二、报价要求1.资产处置项目报价(计费额度按资产原值分档计算),问题是:按资产原值分档计算还是分档累进计算?分档计算例如计费额度5000至10000万元,费率0.75,5000万元收费37500元;如果不累进计算,计费额度10000万元以上,费率0.15,收费15000元,显然不合理。所以是否应为分档累进计算? 答:资产处置项目报价(计费额度按资产原值分档计算),为分档累进计算。如1000万元的原值,评估费用=50万*9‰*报价费率+450万*4‰*报价费率+500万*1.2‰*报价费率。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1包详细审查表的“综合评价排行”中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2017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排行公示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请问30名后的排名情况无公示材料,是否得分? 答:30名后可不用提供公示材料,此评分标准的备注调整为“注:入围前30名的投标文件中提供2017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排行公示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材料的以及排名30名后的资产评估机构得15分”,此项评分的分值范围调整为“15-3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