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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金审工程三期初步设计
原项目编号:2018FACN4115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审工程三期初步设计答疑及延期公告 “金审工程三期初步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N4115)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针对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第2条的设置,请问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是否满足? 答:满足要求。 2、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与评审中“供应商资质”设置,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3、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磋商与评审中“供应商业绩”设置,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 (1)省级及以上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省市县三级架构信息化规划设计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5分; (2)省级及以上金审工程三期省市县三级架构信息化规划设计项目,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按最高分计,本项满分15分。 4、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磋商与评审“人员配备”中“项目经理资格”的设置,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同时具有以下资格的,得5分(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分)①高级及以上职称;②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通信信息专业)的”。 5、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磋商与评审“人员配备”中“项目经理业绩”的设置,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1)省级及以上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省市县三级架构信息化规划设计项目或(2)省级及以上金审工程三期省市县三级架构信息化规划设计项目,且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 6、原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29日17:30”,现延期到“2018年12月3日17:30”; 7、原磋商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17:30”,现延期到“2018年12月4日17:30”; 8、原投标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14:00”,现延期到“2018年12月7日14:00”; 9、磋商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2号谈判室。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