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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计量院综合信息管理一体化平台搭建
原项目编号:2018FACZ4660
原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计量院综合信息管理一体化平台搭建答疑和延期公告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计量院综合信息管理一体化平台搭建”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Z4660)答疑和延期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前注第4条中“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校准实验室的计量信息管理软件服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等,须另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信息管理软件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须另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业绩” 评分标准中“除符合性审查业绩外,2015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校准实验室的计量信息管理软件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满分4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除符合性审查业绩外,2016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计量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满分4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资质” 的评分标准中第1条原为“投标供应商同时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现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同时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4、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资质”的评分标准中第3条。 5、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07日10:30”,现延期到“2019年01月14日10:30”。 6、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