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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N02661
项目名称:安徽省审计厅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荣誉 | 1、自2018 年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所管的物业管理项目(含在管)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住建或房产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 荣誉的,得2 分,本项满分2 分。 2、自2018 年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消防安全委员会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消防类先进集体荣誉的, 每提供1项地市级荣誉得 1 分,每提供1项省级及以上荣誉得 2 分,本项满分 3 分。 注: (1) 上述第 1-2 项: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 上述第 1 项, 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 (或协议)的扫描件。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5 分 |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疑问。
答:本评分项设置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二十条,符合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故不予修改,按照原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2、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 拟派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疑问。
答:本项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3、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供应商业绩”的疑问。
答:本项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4、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 5、其他人员 (4)除以上(1)、(2)、(3)项人员外 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类证书”的疑问。
答:本项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审计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272号
联系方式:0551-64678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标前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