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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22年省发改云运维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N00386

项目名称:2022年省发改云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获取形式的疑问。
    答:本项要求符合规定要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
    2、关于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34.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的疑问。
    答:本项要求符合规定要求。未违反有关规定。
    3、关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35.6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疑问。
    答:本项目主观分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来设定的,其中运维方案等内容,由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磋商文件中“电子服务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6、关于磋商文件中“符合性审查表”的疑问。
    答: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详见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否则响应无效。
    7、关于磋商文件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价格分”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运维方案、驻场人员、运维服务团队能力、供应商资质、供应商业绩等评审因素,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未违反有关规定。
    8、关于磋商文件中“运维方案”的疑问。
    答:本项目运维方案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来设定的,由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关于磋商文件中“驻场人员、运维服务团队能力”的疑问。
    答:驻场人员、运维服务团队能力体现了供应商的实力,本项目是复杂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系统运维项目,系统涉及网络、安全、存储、云计算等软硬件设备,相关指标能够公正地体现驻场人员和运维服务团队的能力水平。且本项指标不是初审指标,仅作为评分项,与本项目需求相关,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关于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质”的疑问。
    答:本项目是复杂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系统运维项目,对供应商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信息安全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有较高要求,且本项指标不是初审指标,仅作为评分项,与本项目需求相关,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关于磋商文件中“供应商业绩”的疑问。
    答:供应商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成交供应商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本项指标不是初审指标,仅作为评分项,且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并未指定特定区域或行业,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安徽省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红星路92号

联系方式:0551-62602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2022年省发改云运维服务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