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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翡翠校区)校园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FZ01721

项目名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翡翠校区)校园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第2项“综合主管”第(1)条要求“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红十字会救护员证书能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须同时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救护员证书扫描件、红十字会网站(或APP)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第3项“维修主管”第(3)条要求“具有特种作业操作(制冷与空调)证书”,提供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能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针对第三项“服务需求”的第(三)项“岗位配置及其他相关要求”的第2条“人员要求”的第(5)小条“水电及维修人员”,请问提供符合条件的女性人员能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服务项目荣誉”评分标准,提供党政机关颁发的荣誉能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党政机关”范围按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的备注(3)执行。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服务项目荣誉”评分标准,提供颁发给投标人所服务的业主单位的荣誉能否认可?
    答:本评分标准是针对投标人服务项目的荣誉,投标人所服务的业主单位取得的荣誉,难以直接体现投标人在此项荣誉中的贡献程度,因此本评分标准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翡翠路900号

联系方式:0551-6386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翡翠校区)校园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