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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FN00004

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荣誉”一项评分标准变更为:

1.供应商或供应商所管物业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类荣誉称号,其中:国家级的,得4 分;省级的,得2 分;地市级的得1 分。满分4 分。

2.供应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节水方面荣誉的得 3 分。

3.供应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文明示范类(或劳动保障类)荣誉的,得3分。

4.供应商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垃圾分类相关荣誉的,得3 分。

(注:本小项满分13分。(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视为省级,以此类推;(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同一奖项同时满足多项评分标准的,仅按高分计一次分;(5)如为项目获奖,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南路856号

联系方式:0551-64682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