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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热量表(管径为≦DN25mm)工程材料定点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15HFCZ557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1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热量表(管径为≦DN25mm)工程材料定点供应商答疑公告 “热量表(管径为≦DN25mm)工程材料定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2015HFCZ5570)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8页,第三章采购要求中的:“1、定点供应商的相关规定(1) 所投产品近五年内必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完整合同、业主证明或与该项目对应的供货(服务)发票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是不是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的“完整合同和业主证明”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的“完整合同和该项目对应的供货(服务)发票的复印件或影印就行了?还是同时提供完整合同、业主证明、供货发票? 答: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完整合同和该项目对应的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或“完整合同和该项目对应的供货(服务)发票的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832 传真:0551-66223684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