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电动二通阀工程材料定点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15HFCZ5568

原公告日期:2016年01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电动二通阀工程材料定点供应商答疑公告

“电动二通阀工程材料定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2015HFCZ5568)答疑公告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条技术标准中技术要求:罩壳:应满足长期防护强度需要及相关行业和国家标准。

请问:具体是指满足什么防护强度及标准?

答:若国家或行业标准对其有要求按对应标准执行,若没有标准规定,应满足在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变形、能够保护罩壳内元器件即可;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分标准第5项售后服务第4条以往服务评价,每获一次年度优秀供应商的加2分,最高5分;

由于此招标为供应商入库公开招标,新增供应商无以往合作经历,因此,无法获得优秀供应商加分,为保证公平、公正,建议取消此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分标准第2项投标品牌:产品所获各项荣誉证书,根据是否名牌产品(指获国家工商、商务或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颁发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进行评价,其中国际知名品牌或国家知名品牌的得10分(如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以及国际知名机构认证的可视为国际知名品牌);省部级的得5分;行业级的得3分;市级的得2分;市级以下的不得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取)

因此项要求无具体通用标准(尤其进口产品),对产品或产品本身无实质价值意义,为保证公平、公正并筛选出优质品牌及产品,建议增加品牌要求,如:国际一线品牌:沃茨、丹弗斯、霍尼韦尔、西门子、江森等。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