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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固定家具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5HWCZ5159

原公告日期:2016年0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固定家具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固定家具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5HWCZ5159)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对于“所投产品(防火板、三聚氰胺板、中密度板)的环保性能:游离甲醛释放量:≤5mg/100g 1 分,5.1mg/100g7mg/100g 0.5 分,7.1mg/100g9mg/100g 0 分。 (0-1 分) (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420,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5,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HDI)≤0.1%,苯含量≤0.2, 卤代烃含量≤0.02 1 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670,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30,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HDI)≤ 0.4%,苯含量≤0.3, 卤代烃含量≤0.1 0.5 分;低于以上标准不得分(0-1 分)”中防火板及三聚氰胺板甲醛检测应该按照干燥剂法检测,检测的单位是否可改过为mg/L

答:原招标文件中

所投产品(防火板、三聚氢胺板,中密度纤维板)的环保性能

 

防火板(0-2分)、三聚氢胺板(0-2分)、中密度纤维板(0-2)分,

按检测报告中的以下标准评委进行打分:

1)游离甲醛释放量:≤5mg/100g1分,5.1mg/100g—7mg/100g0.5分,7.1mg/100g—9mg/100g0分。(0-1分)

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420,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5,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HDI)≤0.1%,苯含量≤0.2, 卤代烃含量≤0.021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670,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30,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HDI)≤ 0.4%,苯含量≤0.3, 卤代烃含量≤0.10.5分;低于以上标准不得分。(0-1分)

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检测报告提供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0-6

变更为

所投产品(防火板、三聚氢胺板,中密度纤维板)的环保性能

 

1)三聚氰胺板软、硬质覆面(耐液性) 210%碳酸钠溶液,24h 10%乙酸溶液,24h,应不低于3级。 满足条件2分,不满足0分。

2)防火板 2  (甲醛释放量、饰面材料厚度 ) 甲醛释放量≤1.5mg/L   饰面板厚度0.8mm。甲醛释放量满足条件得1分,不满足得0分。饰面厚度满足厚度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

3)中密度纤维板2  甲醛释放量  9mg/100g     满足条件得 2分,不满足得0分。
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检测报告提供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0-6

2、关于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固定家具采购安装项目的招标项目“胶水:颗料热熔胶,符合标准:GB 18581-2009《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溶剂型木 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E1 级环保标准”。是否将GB 18581-2009《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更改为 GB 18583-2009《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溶剂型木 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答:原招标文件中“胶水:GB 18581-2009《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更改为“胶水: GB 18583-2009《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溶剂型木 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本项目为综合评分,电子评标系统不支持超过25M的文件上传,如果关于评分资料过多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答:可以用word自带的图片压缩功能或者其他压缩工具压缩后上传,如有问题,可通过66223830详询。

4、关于评分标准(评分细则表)后附注内容存在质疑“投标人应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网站提取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并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系统不一致的资料不予认可。 各投标人应保证相关资料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经过审核录入并及时更新, 确保相关资料真实有效性) ”本项目为综合评分,业绩较多,对于此项要求存在疑问,请予以明确。

答:“投标人应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网站提取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并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系统不一致的资料不予认可。 各投标人应保证相关资料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经过审核录入并及时更新, 确保相关资料真实有效性) ”更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应保证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的真实有效性”。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话:0551- 66223649   

传真:0551- 6622368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22

三、附件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阜阳附属医院答疑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