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恒温恒湿实验平台设计和建造

原项目编号:2015HJCZ5574

原公告日期:2016年0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恒温恒湿实验平台设计和建造答疑公告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恒温恒湿实验平台设计和建造”项目(项目编号:2015HJCZ5574)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初审指标第8条“业绩”及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中备注要求“合同签订方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商”,能否调整为“合同签订方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业绩及评分细则的加分业绩均要求为所投环境舱设备的业绩,合同签订方可以是所投环境舱设备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83

传真:0551- 66223674

网址: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215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