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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6年市直单位办公设备集中采购-电视机
原项目编号:2016HFCZ0152
原公告日期:2016年02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6年市直单位办公设备集中采购-电视机答疑公告 “2016年市直单位办公设备集中采购-电视机”项目(项目编号:2016HFCZ0152)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人资格中提到:所投电视机系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内产品;采购需求中又提到投标人所投产品均属于最新一期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范围之内的,评标时采取价格折扣方式鼓励优先采购;请问:投标人所投电视机如果不是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内产品,是做废标处理还是评标时没有价格方面的优惠? 答:做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4款电视机配置中都要求“5、亮度:≥800nit”,但是按照信息产业部公布的国际标准进行检测,液晶电视平均亮度指标在350-600nit之间,请问是否适当降低技术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中1、2、4款配置中要求:“4、数字一体机”,请问是指将数字接收、解码与显示融为一体的数字一体机吗? 答:项目中要求的数字一体机指的事接收解码与显示融为一体。 4、招标文件中1、2、3、4款配置中要求:“12、电视必须具备主电源开关”,是硬性要求吗? 答:是。 5、 招标文件中1、2、3、4款配置中要求:“1、操作系统: 安卓系统”,是硬性要求吗? 答: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551-66223689、66223870 传真:0551-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1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