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养护机械(清扫车和高架车)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JCZ010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养护机械(清扫车和高架车)采购(第2包:高架车)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养护机械(清扫车和高架车)采购(第2包:高架车)”项目(项目编号:2016HJCZ0100-2)答疑公告如下: 1、要求整备质量>6200kg,轴荷:前轴>2000kg后轴>4500kg。国家相关部门提倡同等性能,同等配置的情况下车辆尽量轻量化,这样更加节油,符合车辆环保节能的趋势要求。现在车辆招标一般不会在重量上作出强行限制,重量有些偏差不会影响使用,如果有要求的话也是要求重量小于多少KG. 建议修改为整备质量<6200kg,轴荷:前轴<2000kg后轴<4500kg? 答:谈判文件中车辆整备质量>6200kg,轴荷:前轴>2000kg后轴>4500kg的技术参数要求放开,不作为强制性要求。 2、调平系统要求: 外置平衡拉杆自动调平,拒绝内置调平机构(时间久了,内部摩擦,会造成管路、内臂及平衡机构受损,且维修不便成本高)。外置平衡拉杆是第一代老款产品,问世多年,湖北许多小厂生产的产品都是外置平衡拉杆可见技术含量不高,现国外已逐步淘汰,内置组合式自动调平系统(主体为链条链轮结构内部没有摩擦,管路较少,内臂及平衡机构不会受损,且故障率低维护、调整更加方便,同时具有工作角度更大、外形美观,能够防止外置拉杆意外碰撞导致调平系统失灵影响安全,是用来替代老式外置拉杆的新一代产品。建议修改为:自动调平机构,外置内置均可。 答:谈判文件中车辆调平系统要求放开,不作为强制性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 66226778 66223668 传真:0551- 6622365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