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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再生医学组织工程中心实验室第二批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5HGCZ5708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再生医学组织工程中心实验室第二批设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再生医学组织工程中心实验室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HGCZ5708)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光路系统中激发光路要求:为了保证细胞活性,采用空气激发或者石英杯 Cuvette。据了解,流式细胞分选仪采用的是空气激发光路,流式细胞分析仪采用的是石英杯激发光路。两者虽都为流式细胞仪,但应用范围不可混淆。若用分析仪来做分选操作,则无法保证细胞活性,无法保证实验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答:此次招标参数已经使用方认可,能满足实验需求。 2、本次招标的29个进口品目的参数要求对比第一次采购参数需求所有品目均有变动且变化幅度比较大,由于进口品目是根据进口产品的特殊不可替代的性能,通过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但目前大面积更改、降低采购需求已经背离了进口论证所论证的应用及性能,故建议维持第一次招标参数。 答:进口设备论证是论证该设备是否符合进口采购标准,而非为指定品牌论证;项目一次招标时评委会建议适当减少型号条款要求,故项目流标后,使用方在满足实验室使用的前提下扩大了设备采购范围。此次招标参数已经使用方认可,能满足实验需求。 3、采购需求中进口品目产品序号4~9技术要求:“*11、日本原装进口产;*12因为序号4-9设备需要安装监控系统,必须保证为同一品牌产品。”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要求的日本原装进口产品,是指向性参数,不应作为招标标准。序号4~8为实验室低温冰箱,序号9为CO2培养箱,监控系统作为第三方的设备及软件,属于外接设备,与需要监控的设备品牌无关。 答:“序号4-9为同一系列”改为“序号4-8为同一系列”;实验室低温冰箱日本进口品牌系列产品,删除“日本”字样。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551-66223689、66223870 传真:0551-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