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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专业专训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5HFCJ5717
原公告日期:2016年02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专业专训设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专业专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HFCJ5717)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乐器供货及安装业绩”,能否取消或调整? 答:按谈判文件执行。 2、技术参数中要求“铸铁板:使用v-pro真空铸造铁板”,能否取消或调整? 答:按谈判文件执行。 3、技术参数中要求“钢琴环保要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含量不超过1μg/㎥,并由专业检测机构(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报告复印件)”,能否取消或调整? 答:本技术参数改为:“钢琴环保要求:符合国家GB/T28489-2012《乐器有害物质限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含量不超过0.60mg/㎥,并由专业检测机构(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报告复印件)。” 4、本次采购的钢琴是否允许进口设备参与投标? 答: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1]61号文)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的钢琴已履行相关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设备。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尹工 电话:0551- 66223683、66223679 传真:0551- 6622367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5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