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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试剂及耗材器具等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FCJ1041
原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试剂及耗材器具等采购第1包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试剂及耗材器具等采购第1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HFCJ1041-1)答疑公告如下: 1、谈判文件采购需求第7、8、9项试纸条规格要求中都提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经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我方认为此证书不是必须的,可否删除? 答:可以。删除谈判文件采购需求第7、8、9项试纸条规格要求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经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话:0551- 66223748、66223772 传真:0551- 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5月05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第1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