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照相机等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FCZ1442
原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照相机等设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HFCZ1442)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音响系统的部分组件如无线会议麦克风,无线手持话筒,电源时序器,均衡器等要求提供3C证书复印件,实际中上述组件不在3C认证范围内,请问是否会做出调整? 答:删除无线会议麦克风,无线手持话筒,电源时序器,均衡器提供3C证书复印件要求,其他需求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786,66223696 传真:0551- 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