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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逸夫楼宿舍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FCJ2199
原公告日期:2016年06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逸夫楼宿舍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逸夫楼宿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HFCJ2199)答疑公告如下: 谈判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提出要求“具备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我司认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因为,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分别为:家具类、家电类以及家纺类三个不同类别的产品,而上述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均是针对不同行业进行的认证,很难有一个企业的上述认证能够囊括家具类、家电类以及家纺类三个不同类别行业,因此,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上述三种证书,与本项目采购实际需求并不相符? 答:取消原谈判文件供应商资格第2条“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但第三章货物需求上下铺、衣柜及桌子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话:0551- 66223748、66223772 传真:0551- 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6月20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