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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录播教室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6HFCJ1107
原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录播教室建设答疑、变更公告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录播教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6HFCJ1107)答疑公告如下: 1、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1)视频应用教学平台“支持创建实训评比活动,通过自定义评价量表,进行评分。可采用鼠标拖拽及数字输入两种方式进行评分,投标时提供与视频课程质量评比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此此条参数具有指向性,建议删除。 答:此条内容不具有指向性,如:北京文香、清大云卓、中庆、凡龙等均可满足。因此,此项参数保留。截图如下: 北京文香(校长评估软件中具有该功能): 北京艾威康(评估系统): 中庆: 翰博尔: 2、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17项LED屏“要求:所投产品厂家通过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质量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壹级资质、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产品通过3C强制认证,提供针对此规格的省级及以上电子检验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建议删除生产厂家具有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壹级资质。 答:删除所投产品厂家具有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壹级资质要求; 3、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17项演播台“投标产品产品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SGS认证”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保留投标产品产品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删除SGS认证。 变更公告如下: 原延期公告中:“谈判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6号谈判室”现变更为:谈判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45号评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870 传真:0551- 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8日 ;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变更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