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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6年社区俱乐部健身器材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FCZ0636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6年社区俱乐部健身器材采购 答疑公告 2016年社区俱乐部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编号:2016HFCZ0636)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其他要求 1、所投健身器材必须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并提供NSCC认证证书及确认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及确认函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有误?所投健身器材为室内健身器材不适用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建议适当修改。 答:执行标准有误。原招标文件“二、其他要求”第1项修改为:“1、所投健身器材必须提供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已参加产品质量责任险、意外伤害险保险及公众责任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已参险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2.招标文件第四章“二、评分细则”-“业绩”中“提供近3年(2013年1月1日之后)室外全民健身器材供货及安装业绩”表述是否有误?招标器材为室内全民健身器材业绩限制提供室外全民健身器材业绩不合适,建议修改。 答:表述有误。原“二、评分细则”-“业绩”项修改为:“提供近3年(2013年1月1日之后)全民健身器材供货及安装业绩: 1、单项合同金额400(不含)—500万元的每个得1分,此项最高2分; 2、单项合同金额500(不含)—800万元的每个得2分,此项最高4分; 3、单项合同金额800(不含)—1200万元的每个得3分,此项最高6分; 4、单项合同金额1200(不含)万元以上的每个得4分,此项最高8分。 注:1.本项满分16分,同一项目合同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加满为止。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完整合同、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67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