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ACZ2939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采购答疑及重新启动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HACZ2939)答疑及重新启动公告如下: 1、本项目于2016年9月21日发布了暂缓开标公告,现重新启动,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9:30”;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2、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序号“4、5、6、7、8”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中第1条“★总体要求:国产知名品牌,非OEM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要求所投设备厂商具备SNIA最高投票权(large Voting),提供SNIA官网链接证明”能否修改? 答:2016年9月8日发布的答疑公告中将该指标修改为:“总体要求:国产知名品牌,非OEM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要求所投设备厂商具备SNIA投票权,提供SNIA官网链接证明。”,现将该指标要求最终修改为:“★总体要求:国产品牌,非OEM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序号“4、5、6、7、8”存储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中第4条:“★每双控制器前端主机接口数≥40(提供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能否修改? 答:2016年9月8日发布的答疑公告中删除了以上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改为非强制性要求。根据本项目系统扩展性要求,现恢复保留该指标★要求。 4、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分细则技术响应情况评分标准中“所有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8分,非★指标每一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所有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8分,非★指标每一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其中货物需求序号‘4、5、6、7、8’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技术参数中相同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只扣分一次”。 5、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分细则硬件部分评分标准中“4、所投存储设备制造厂商通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一级资质得3分,否则不得分。”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4、所投存储设备制造厂商通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得3分,否则不得分。” 6、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序号12全省公安视频省级联网平台扩容(2万路外域视频接入管理),此扩容须取得原平台厂家授权,该项要求能否修改或将软件和硬件部分分包采购? 答:不分包,本项目为软件硬件整体集成项目,要求具备相应软件和硬件集成能力的企业整体实施。关于厂商授权问题,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第5条。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