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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FCZ1777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第6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HFCZ1777-6)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业绩要求为:

业绩(0.00-8.00)

投标人近三年内所投主要产品(含样品)的消防部队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 万元: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扫描件作为评分依据(内容完整),合同内应反应合同总金额及设备表,若合同内容内未反应前述内容,则应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等文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0-8

现变更为:

业绩(0.00-4.00)

投标人近三年内所投主要产品的消防部队供货业绩,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4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扫描件作为评分依据(内容完整),合同内应反应合同总金额及设备表,若合同内容内未反应前述内容,则应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等文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2、主要产品为: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任意产品。

0-4

2、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优惠条件为:

优惠条件(0.00-5.00)

根据投标人具体投标优惠条件(投标报价以外的优惠)进行比较,主要考虑优惠条件的实用性及实际价值,0-5分。

0-5

现变更为:

优惠条件(0.00-7.00)

根据投标人具体投标优惠条件(投标报价以外的优惠)进行比较,主要考虑优惠条件的实用性及实际价值,0-7分。

0-7

3、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为: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4.00-11.00)

评委会议定的主要产品技术指标, 4-11分标准进行综合评比打分。

4-11

现变更为: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4.00-13.00)

评委会议定的主要产品技术指标, 4-13分标准进行综合评比打分。

4-13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684                                    

网址: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1013

三、附件

附件:变更公告第6包-10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