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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FCZ1777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第6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HFCZ1777-6)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业绩要求为: 业绩(0.00-8.00) 投标人近三年内所投主要产品(含样品)的消防部队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 万元: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扫描件作为评分依据(内容完整),合同内应反应合同总金额及设备表,若合同内容内未反应前述内容,则应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等文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0-8分 现变更为: 业绩(0.00-4.00) 投标人近三年内所投主要产品的消防部队供货业绩,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4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扫描件作为评分依据(内容完整),合同内应反应合同总金额及设备表,若合同内容内未反应前述内容,则应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等文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2、主要产品为: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任意产品。 0-4分 2、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优惠条件为: 优惠条件(0.00-5.00) 根据投标人具体投标优惠条件(投标报价以外的优惠)进行比较,主要考虑优惠条件的实用性及实际价值,0-5分。 0-5分 现变更为: 优惠条件(0.00-7.00) 根据投标人具体投标优惠条件(投标报价以外的优惠)进行比较,主要考虑优惠条件的实用性及实际价值,0-7分。 0-7分 3、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为: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4.00-11.00) 评委会议定的主要产品技术指标, 按4-11分标准进行综合评比打分。 4-11分 现变更为: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4.00-13.00) 评委会议定的主要产品技术指标, 按4-13分标准进行综合评比打分。 4-13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