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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对讲机等专用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HFCJ1144
原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对讲机等专用设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对讲机等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HFCJ1144)答疑公告如下: 1、谈判文件P37页,“所投产品须为原厂出品的集群电台,中标人供货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此项要求能否作出调整为“所投产品须为原厂出品的集群机,中标人供货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书”。 答:此项要求调整为“所投产品须为原厂出品的集群电台,中标人供货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2、谈判文件P38页,“350兆集群车载电台,含:主机1只,吸盘天线1根,标配品牌稳压电源1台,信号增强辅助附件1套。”能否说明“信号增强辅助附件”的 详细功能和参数? 答:此项要求调整为“350兆集群车载电台,含:主机1只,吸盘天线1根,标配品牌稳压电源1台。” 3、谈判文件P39页,“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及符合公安部《GA176-1998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规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国家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复印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报告》复印件。”此项要求能否取消? 答:按谈判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传真:0551- 6622367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3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