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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16年食堂主要食品原材料定点供货商
原项目编号:2016HFCZ1843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16年食堂主要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第1包(主食定点供应商)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16年食堂主要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商第1包(主食定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2016HFCZ1843-1)答疑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备注栏里“2、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请问,开标一览表是否要填写报价? 答:不需要。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传真:0551-66223684
三、附件
附件:7-(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