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管办办公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JKHX046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开区管办复印机、打印机采购(项目编号:2016JKHX0466-2号),答疑公告如下: 一、疑问1:询价采购文件的货物需求中已明确具体型号? 答:去除具体型号,可以用优于参数产品应标。 二、疑问2:建议删除“投标时提供厂家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答:为保证产品质量、质保与售后服务,“投标时提供厂家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修改为:“中标公示期内提供厂家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疑问3:A4彩色激光打印机和A3黑白高速复印机的采购参数建议修改。 答:参数不予修改。 四、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五、本公告视同询价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