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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庐江中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LJHZ020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庐江中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我单位项目编号为“2017LJHZ0200”的“安徽省庐江中学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1、显示屏:14 LED背光防眩光显示屏,分辨率≥1366x768;配置180度合金转轴。

质疑:“配置180度合金转轴”该参数是联想独有,而且笔记本开合达到180度完全超出可视范围,根本不具有实际用途,此条参数为明显的限制性参数,是为了控标使用,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条不作修改。

2CPU:英特尔(R)酷睿™双核处理器,主频≥2.6GHz, 缓存≥4MB,支持WIN7I

质疑:intel现在将CPU更新到第七代平台,但是所有品牌的第七代CPU都无法支持win7操作系统,目前通用且可以支持win7CPU为:I7-6500U的主频为2.6GHz,所以建议修改为“主频≥2.5GHz, 缓存≥4MB”。

答:“主频≥2.6GHz”修改为“主频≥2.5GHz”。

3、显卡:AMD R430 DDR3L 2G独立显卡。

质疑:由于各品牌所使用的显卡型号都不一样,这条参数具有限制性,建议修改为2G独立显卡。

答:本条修改为“显卡: 2G独立显卡”。

4、生产厂商通过ISO/IEC270012013认证及OHSA18001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

质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是对企业自身技术水平的一项肯定,但此次招标的笔记本为通用办公设备,市场上很多品牌厂家的制造工艺和技术水平均能达到国际相关要求,该证书的设定明显屏蔽了不具有此证书的品牌,具有限制性,且此证书的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条不作修改。

5、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1732015:00”更改为“201732815:00”。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由“201732015:00”更改为“201732815:00”。

7、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由“201738日下午17:00”延长至“2017317日下午17:00”。

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效力。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51-87388117

                        安徽省庐江中学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31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 附件:变更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