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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楼专用空调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Z059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楼专用空调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楼专用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Z0599)答疑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34页评审表第9条投标供应商业绩项载明“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2)业绩合同及业主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是否有误? 答:现修改为“具有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2)业绩合同及业主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0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059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