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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电子印章系统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X023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电子印章系统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电子印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X0235)变更公告如下: 1、原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下列认证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 1)所投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原厂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如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供的,按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现变更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下列认证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 1)所投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原厂商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如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供的,按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注:此公告视同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与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 月 27 日
三、附件
附件:0235变更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