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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派河大道(潭冲路-莲花路)、(翡翠路-金寨路)和仙霞路、永辉路交通监控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FXHZ018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派河大道(潭冲路-莲花路)、(翡翠路-金寨路)

仙霞路、永辉路交通监控工程疑问答复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一派河大道(潭冲路-莲花路)、(翡翠路-金寨路)和仙霞路、永辉路交通监控工程标段:派河大道与翡翠路口号控制系统已修建完工正常运行,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此路口号控制系统工程量,是否需要报价,请给予答复

:需要。

问题二派河大道(潭冲路-莲花路)、(翡翠路-金寨路)和仙霞路、永辉路交通监控工程标段二:仙霞路、永辉路路面标线基本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此路段工程量,是否需要报价给予答复

:需要。

问题三派河大道(潭冲路-莲花路)、(翡翠路-金寨路)和仙霞路、永辉路交通监控工程标段二:永辉路与江淮大道信号控制系统已修建完工正常运行,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此路口号控制系统工程量,是否需要报价给予答复

答:需要。

问题四:1标段派河大道(潭冲路-莲花路)、(翡翠路-金寨路)交通工程中,施工图纸混乱,请明确给出施工图。其中派河大道(潭冲路-莲花路)交通工程施工图为2014年10月版本,此版是否为最终版,请明确。

所发图纸皆需要,不仅为2014年10月版本。

问题五:派河大道(翡翠路-金寨路)交通工程中,200万卡口系统清单中列出的是地感线圈,根据清单配置,此处卡口只具备卡口记录功能,无法进行测速。如要求测速功能需配置雷达。请明确此处卡口的具体功能要求,并且给出合理的清单配置。

施工单位请根据清单并结合图纸设备技术参数进行报价。

问题六:派河大道(翡翠路-金寨路)交通工程中,翡翠路高清卡口及标志标牌工程部分,卡口相机只有2台。现场勘察道路为双向8车道,咨询国内主流设备供应商后获悉,2台相机根本无法实现卡口功能。且清单中只列出地感线圈,根据清单配置,此处卡口只具备卡口记录功能,无法进行测速。如要求测速功能需配置雷达。请明确此处卡口的具体功能要求,并且给出合理的清单配置。

施工单位请根据清单并结合图纸设备技术参数进行报价。

问题七:1标段派河大道(潭冲路-莲花路)、(翡翠路-金寨路)交通工程中,未给信号、监控、电子警察的杆件大样图,请明确给出。

信号、监控、电子警察的杆件大样图设计图纸已给出,请投标人仔细查看设计图纸。

问题八:件2-清单电子版”→“1标段” →“派河大道(翡翠路-金寨路)(潭冲路-莲花路)交通工程(市政)”清单量与监控工程(一标)、图纸不相符

1)派河大道(翡翠路-金寨南路)交通工程部分中“200万电子警察综合系统”部分与图纸统计数量不相,请给出正确的200万电子警察布设点位一览表。

图纸统计数量表与本次招标范围不完全一致,详情请看平面布置图。以本次招标清单数量为准。

问题九:清单中“派河大道(莲花路-潭冲路)交通工程”部分中“高清卡口综合系统”中的部分在图纸上没有此项

图纸统计数量表与本次招标范围不完全一致,详情请看平面布置图。以本次招标清单数量为准。

问题十:“附件3-招标图纸”---“1标段-派河大道(潭冲路-莲花路)、(翡翠路-金寨路)”---“派河大道(翡翠路-金寨路)交通工程图纸-”--“交通监控”---“监控工程(一标)”第16页中的“电子警察布设点位一览表中”设计的路口其中翡翠路用红色线划掉是否不包含在此次招标中。

此红色划线实为技术人员为方便记录所留,无其他意义。

问题十一:本项目所有预埋管道、手井是否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示。

招标答疑已明确不在招标范围。

派河大道(翡翠路-金寨路):(问题十二至问题十五)

问题十二:交通监控图纸有两个文件“1标信号监控平面”和“派河大道信号监控平面(1-3)标(新)”,以哪个为准,请明示,并且请明示本次招标的桩号范围。

以“派河大道信号监控平面(1-3)标(新)”为准。

问题十三:招标清单“交通标志、标线工程”中第5项“矩形标志牌(单柱式)”的工程量为3套,而招标图纸中为4套,以哪个为准,请明示。

以清单为准。

问题十四:招标图纸中φ800圆形标志牌(附着式)的工程量为5套,而招标清单中无此项工程量,请明示。

实际已做,以清单为准。

问题十五:招标图纸中矩形标志牌(1000*2000×3mm)及其杆件的工程量为5套,而招标清单中无此项工程量,请明示。

以清单为准。

派河大道(潭冲路-莲花路):(问题十六)

问题十六:招标清单“交通标志、标线工程”中第75项“路名牌(不含基础)”的工程量为10套,而招标图纸中为12套,以哪个为准,请明示。

以清单为准。

仙霞路:(问题十七)

问题十七:招标清单“200万电子警察综合系统”中第15项“电视监控摄像设备”的工程量为4套,而招标图纸中为5套,以哪个为准,请明示。

以清单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