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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楼屋顶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FCJ110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楼屋顶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楼屋顶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FCJ1103)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第2条 “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是否可以修改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答:原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中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2、供应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供应商所投产品(真空管式太阳能集热器及空气源热泵机组)生产厂商均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第2条“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太阳能或空气能热水系统供货安装业绩”是否可以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太阳能或空气能热水系统供货安装业绩”。 答:原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中“3、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太阳能或空气能热水系统供货安装业绩” 现变更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太阳能或空气能热水系统供货安装业绩,或供应商所投产品(真空管式太阳能集热器及空气源热泵机组)生产厂商均具有太阳能或空气能热水系统供货安装业绩” 二、延期公告: 1、原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24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5月2日17:00”; 2、原谈判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25日12:00”,现延期到“2017年5月3日12:00”; 3、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7年4月26日13:30”,现延期到“2017年5月6日10:00”; 4、谈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6号谈判室。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25日
三、附件